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彭阳县人民检察院
PENG YA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未成年人成长的过程中起到基础性、关键性作用。今年以来,彭阳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源头治理,以检察职能助力提升家庭教育指导,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赋能。
检察监督,刚性监督家长履职。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家庭教育指导作用,积极探索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模式,向失职监护人发出监督促监护令5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9次,帮助23个家庭修复受损亲子关系,有力督促家长更好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让守护“家”倍。
检民协同,延伸家庭教育范围。与县民政局联合实行“一员双身份”,将社区、乡村的154名民政协调员聘为未成年人司法联络员,利用身处基层的优势,及时排查家庭存在的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等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线索,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共同进行家庭教育矛盾化解,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前沿”作用,延伸家庭教育范围。
检校携手,共促家庭法治教育。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组织检察干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为家长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构建和谐亲子关系。同时,结合办理的案例以案释法,教育家长要高度重视法治教育这一底线,引导未成成人自觉学法知法守法。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庭教育。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督促家长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压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助力家庭教育发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检察力量。